一、依據
依據「國家工安獎頒發作業要點」訂定本作業程序。
二、參選資格
(一)企業獎
(1)凡公(國)營事業及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民營企
業得參選國家工安獎企業獎。
(2)提出參選之企業或其所屬之分支機構須曾獲勞委會勞工
安全衛生優良單位之五星獎、榮譽自護單位獎;或曾獲國
內外職業安全衛生相關管理系統認證;或跨國企業享有國
際工安聲譽之關聯企業,且三年內無重大職業災害者。
(3)同一企業所屬事業以同一公司名稱及公司負責人為參選
單位;以分支機構提出者不予受理。
(4)五年內未曾獲本獎項者。
(二)公共工程獎
(1)凡行政院、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所屬各級行政機關
、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興辦之工程,推行勞工安全衛
生成效優良者得參選國家工安獎公共工程獎。
(2)曾獲勞委會公共工程金安獎或獲選勞工安全衛生優良公
共工程者,且自開工日起已連續施工達三年以上。
(3)依工程主辦機關(或代辦機關)核定之施工進度表計算
,其工程進度累計至參選年度四月三十日止,達百分之五
十以上,未滿百分之九十。
(4)施工期間工作場所未發生勞工死亡災害、一次災害致三
人以上發生失能傷害或氨、氯、氟化氫、光氣、硫化氫、
二氧化硫等化學物質外洩致一人以上住院治療(重大職業
災害)或身體遺存障害達九等級以上之職業災害。
(5)各施工廠商、監造單位及相關承攬人就該工程於參選年
度(參選前一年五月一日至當年四月三十日)未曾因違反
勞工安全衛生及勞動檢查法規,經勞動檢查機構處以全部
停工或部分停工合計五次以上,或罰鍰處分金額合計新臺
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上。
(6)工程主辦機關(或代辦機關)及施工廠商之總公司已建
立及推動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或其他安全衛生自主管理
機制。
(7)五年內未曾獲本獎項者。
(三)個人特殊貢獻獎
(1)中華民國之國民,於工安之研究、創新及實踐對國家社
會有重大或特殊貢獻者。
(2)五年內未曾獲本獎項者。
三、獎額
以十名為原則,各獎項名額之分配由評審委員會定之。
四、獎勵方式
凡獲獎者,由勞委會擇期公開表揚並頒發「國家工安獎」證書及
獎座。
五、作業時程
本獎每年之作業時程如下,惟當年度得視實際狀況酌予調整:
作業項目 |
時程 |
公告受理期程
報名及書面資料提出截止
初審
聯絡複審相關事項
複審
決審
舉行頒獎典禮 |
5月中旬
7月20日
8月上旬
8月中旬
8月下旬
10月下旬
12月上旬 |
六、參選應備資料
(一)企業獎
1.企業參選表、組織圖及相關證照影本各乙份。
2.工安資料(應?明下列各事項之相關規範、程序書,及具
體事例等)十份(書面資料為雙面A4格式,直式橫書繕打,
每份以一百頁為限,請另備電子檔乙份):
(1)企業整體安衛策略
- 整體安全衛生政策
- 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建構
(2)安全衛生規劃
- 安全衛生組織設計及勞工參與
- 風險管理之規劃
- 職場安全衛生環境與身心健康促進制度之規劃(含機械器具管理、化學品管理、教育訓練、諮詢溝通、職業衛生、健康促進、變更管理、採購管理、承攬管理、緊急應變等)
- 各部門之安全衛生目標
(3)實施與運作
- 風險管理之運作
- 職場安全衛生環境改善與身心健康之運作(含機械器具管理、化學品管理、教育訓練、諮詢溝通、職業衛生、健康促進、變更管理、採購管理、承攬管理、緊急應變等)
- 各部門安全衛生之實施
- 文件化及知識管理
- 各項安全衛生執行成果報告
(4)查核與績效
- 定期稽核之制度
- 安全衛生績效量測與監視
- 自主查核之改善督導
(5)持續改進
- 安全衛生系統改進
(6)創新作法
(7)特殊績效
(8)其他
- 企業形象(含安全衛生社會責任等)
- 安全衛生經費編列
(二)公共工程獎
1.參選表
2.工安資料(應?明下列各事項之相關規範、程序書,及具
體事例等)十份(書面資料為雙面A4格式,直式橫書繕打,
每份以一百頁為限,請另備電子檔乙份):
(1)工程主辦機關施工安全風險管理
- 專案設計階段工法選擇
- 招標文件之安全圖說、規格、經費
- 施工階段之施工安全計畫
- 施工階段之施工安全監督
- 施工階段之施工安全成效
- 安全衛生管理組織人力及責任
(2)安全監造技術管理
- 監造合約之勞安事項
- 監造之勞安查核計畫
- 監造勞安查核計畫之執行
- 監造勞安查核計畫績效
(3)施工廠商安全衛生政策及資源
- 安全衛生政策由最高管理階層制訂
- 經營理念融入安全
- 追求高水準的安全衛生績效及目標
- 承諾提供適當人力、經費等資源以執行政策
- 全部員工的參與及諮商
- 施工廠商安全衛生管理部門及責任
- 各級主管及管理、指揮、監督有關人員及責任
(4)安全衛生制度計畫及實施與落實
- 協議會議之運作
- 工作許可制度(含個人防護具)
- 安全值星及聯合稽查制
- 動態管理機制
- 危險作業標準
- 安全衛生設備設施計畫
- 自動檢查機制
- 統一教育訓練
- 協議組織指揮權之行使機制
- 危險場所安全評估機制
- 安全衛生防災重點計畫
- 緊急應變及醫療救護計畫
- 承包商安全衛生評比制度
- 工地安全衛生考核獎懲制度
- 安全衛生稽核制度
(5)安全衛生績效稽核及系統評估改善
- 被動式監控:監控事故、疾病、傷害及死亡案件
- 主動式監控:監控安全衛生計畫成效及符合標準程度
- 評估安全衛生系統之缺失並決定採取補救措施
- 改善追蹤確認
(6)其他特殊優良機制
- 5S
- 責任照顧制度
- TOSHMS
- OHSAS 18000
- 安全伙伴
- 安全區域聯防
- 檢查機構評定為自主管理工程
- 其他
(三)個人特殊貢獻獎
1.參選表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應提出國家工安獎參選資料十份(書面資料為雙面A4格式,
直式橫書繕打,每份以一百頁為限,請另備電子檔乙份)。
參選資料應備齊足以佐證之文件。參選資料應備妥具體卓著
事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