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獎活動

得獎名單

頭獎:I-pod Nano 朱玉璋、孫曼紜、蕭宇洛
備取5名:
1.Linda Chen、2.林明宏、3.曾國賢、4.柯意瑾、5.郭曉恬
貳獎:NDSL遊戲機 謝嘉玲、Justice Riight、楊世祥
備取5名:
1.盧宗楷、2.王怡雅、3.廖世賢、4.周昱全、5.鄭宇成
叁獎:摺疊腳踏車 林秋平、林昀榕、林純邑、李嘉榕、周心恬
備取8名:
1.曾念婷、2. 翁吉雄、3.辜致延、4.魏玉婷、5.曾昭媛、6.高小姐、7.Tommy、8.陳小偉
肆獎:網路電視盒 楊宗翰、王珮瀅、周佩君、沈振婷 、 蘇倍慶、周樺汶
備取9名:
1.林慧怡、2.黃忠達、3.王義方、4.楊先生、5.張承亨、6.Peter、7.林筌宥、
8. 新聞工作者、9.李小姐
壹、目的:
  為鼓勵公民參與監督通訊傳播內容,特結合「傳播內容申訴網」舉辦本抽獎活動,以打造健康的傳播內容環境。
貳、對象:
 

本抽獎活動將由本會「傳播內容申訴網」中篩選出98年1月1日起至98年9月30日止,經該網系統驗證符合資格者。

參、獎項、名額及獎品:

 

頭獎  3名  各獲得「I-Pod Nano 」
貳獎  3名  各獲得「NDSL 遊戲機」
叁獎  5名  各獲得「折疊腳踏車 」
肆獎  6名  各獲得「網路電視盒 」

1台
1台
1台
1台
I-Pod Nano:3台(市價:8,500元) NDSL遊戲機:3台(市價6,300)
折疊腳踏車:5台(市價:5,500元) 網路電視盒:6台(市價:2,700元)

肆、抽獎

 

一、日期:
民國98年10月15日下午2時整,於本活動委辦廠商「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台北縣新店市寶橋路235巷125號3樓之1)舉行公開抽獎活動。

二、方式:

(一) 採電腦程式隨機抽取方式依序抽出得獎名單及各獎項備取名單,每人以得獎一次為限,並以先抽中之獎項為得獎獎項。
(二) 正取得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各該獎項之備取得獎人依序遞補:
1.得獎人於得獎名單公布後7日內,無法連絡或通知者。
2.得獎人自動放棄。

三、得獎名單:
電腦抽獎現場立即公布,並於抽獎結束之次日於本活動網站公布得獎名單。

四、得獎人通知:
本會除於本活動網站公布抽獎結果外,並由委辦廠商以郵件、電子郵件(E-mail)或電話通知得獎人領獎事宜。

五、獎品領取方式:

(一) 以郵寄方式兌領獎品,本活動委辦廠商將依得獎人登錄資料寄(傳)送得獎通知及兌獎領據。
(二) 得獎人於收到通知後,應填妥「兌獎領據」並簽名或蓋得獎人印章,連同「身分證影本」( 未領有身分證者,應附戶口名簿影本) ,於民國98年10月23日前,郵寄至台北縣新店市寶橋路235巷125號3樓之1,信封外請書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辦理「邁向健康的傳播內容環境—系列活動」,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 本活動委辦廠商於收到得獎人兌獎領據和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後,將於收件7日內寄出獎品。
伍、注意事項:
 
  1. 依稅法規定,獎金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且得獎者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放棄,不具得獎資格。
  2. 本會所屬員工及委辦廠商員工,不得參加本抽獎活動。
  3. 抽獎活動獎品圖片僅供參考,以實物為準,不接受指定顏色,並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兌換等值商品,亦不得轉讓;本會並保有等值獎品更換之權利。
  4. 本抽獎活動說明及注意事項均載明於活動網頁中,活動對象如有違反或經查有冒名情事者,本會得取消其領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相關權利。
  5. 如遇不可抗力情事或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本會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抽獎活動。
  6. 本抽獎活動若有未盡事宜,由本會解釋之,本會並有變更或停止辦理本活動之權利。
  7. 本抽獎活動獎品寄送區域僅限台、澎、金、馬地區,不受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Copyright 2009 © 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