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人體試驗委員會訪查係於2005年由行政院衛生署(以下簡稱衛生署)與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以下簡稱醫策會)合作辦理開始,該年度計43家衛生署列管案件之人體試驗委員會。
由訪查結果發現,我國人體試驗委員會具備之能力與認知差異較大,遂於2006年提供一系列教育訓練,期提升受試者保護之落實。
為更進一步提升國內人體試驗委員會運作及審查品質,於2007年及2008年由衛生署再次與醫策會合作,擴大訪查對象至不限醫療機構所設人體試驗委員會,以一年訪查,一年強化輔導(包含共通性人體試驗委員會相關概念養成的訓練研討會及個別化輔導方案的提供)的方式,完成31個人體試驗委員會訪查,一方面整體提升我國人體試驗委員會審查、運作品質,一方面加速個別委員會進步成果獲參與訪查委員會肯定。這次訪查更首度設定合格標準及公布合格人體試驗委員會名單,計26個人體試驗委員會通過訪查。
2009年衛生署與醫策會進行第3次人體試驗委員會訪查,共完成39個人體試驗委員會訪查,有38個人體試驗委員會通過。
經統計分析發現,訪查基準雖於2007及2009年分別往上要求品質及運作落實程度,持續自2005年即參與訪查之人體試驗委員會整體表現最佳,跟隨每次調整進步,其次為2007年加入之人體試驗委員會。2009年新加入之委員會成績雖皆合格,但變異較大,且整體表現未若曾參與訪查委員會佳。至2005年參與卻未持續於2007參與訪查之人體試驗委員會,其表現與2009年新加入之人體試驗委員會無較大差異。
由統計顯見本計畫成效明顯且能帶動人體試驗委員會持續進步,逐步落實受試者保護。
對於人體試驗委員會訪查,醫策會提出建議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