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稅是什麼
租稅是國家建設經費的重要來源,可分為國稅和地方稅
國稅
國稅是指中央立法並執行(稽徵)的稅,包含:
稅目 | 課徵對象與範圍 | 納稅義務人 | 主要法令 |
綜合所得稅 | 凡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之個人,均應就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 |
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之個人 |
所得稅法、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施行細則、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
營利事業所得稅 | 凡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之營利事業,不論其組織形態,均應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
營利事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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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 | 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課徵營業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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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統一發票使用辦法。 |
遺產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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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順序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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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及贈與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 |
贈與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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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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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稅 | 凡買賣有價證券,均課徵證券交易稅,但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買賣,免徵證券交易稅。 |
證券出賣人 |
證券交易稅條例。 |
期貨交易稅 | 凡在中華民國境內期貨交易所從事期貨交易,均課徵期貨交易稅。 |
買賣雙方交易人 |
期貨易稅條例。 |
貨物稅 | 凡貨物稅條例列舉之貨物,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均課徵貨物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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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稅條例、貨物稅稽徵規則。 |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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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
菸酒稅 | 凡符合菸酒稅法第1條及第3條規定,均應於出廠或進口時徵收菸酒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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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酒稅法、菸酒稅法稽徵規則。 |
關稅 | 對國外進口貨物所課徵之進口稅。 |
收貨人、提貨單或貨物持有人 |
關稅法 |
地方稅
地方稅是指由中央立法而由地方執行(稽徵),及地方依地方稅法通則規定自行立法徵收的稅,包含:
各縣、市稅捐稽徵處主要負責稽徵稅目如下:
稅目 | 課徵對象與範圍 | 納稅義務人 | 主要法令 |
印花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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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法、印花稅法施行細則。 |
使用牌照稅 | 使用於公共水陸道路之交通工具。 |
交通工具所有人或使用人。 |
使用牌照稅法、臺灣省各縣市使用牌照稅徵收細則、臺北市使用牌照稅徵收自治條例、高雄市使用牌照稅徵收自治條例 。 |
地價稅 | 已規定地價之土地,除依規定課徵田賦者外,應課徵地價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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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稅法、土地稅減免規則、土地稅法施行細則、平均地權條例、農業發展條例、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 |
田賦 | 對未規定地價區域的土地或已規定地價區域仍供農業使用之土地,應課徵田賦。(行政院76.8.20.台財稅字第19365號函,自76年第2期起停徵田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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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 | 已規定地價之土地,於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按其土地漲價總數額徵收或預徵土地增值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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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 | 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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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條例、臺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台灣省房屋稅徵收細則、高雄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 。 |
契稅 | 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但在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之土地,免徵契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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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稅條例 |
娛樂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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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價娛樂之人。 |
娛樂稅法、臺北市娛樂稅徵收自治條例、臺灣省各縣市娛樂稅徵收細則、高雄市娛樂稅徵收自治條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