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自民國65年起對於興辦公益慈善或社會教化事業績優之宗教團體予以表揚,今年已邁入第41年,是宗教界一年一度的盛會,受內政部表揚的宗教團體,都是在興辦公益慈善或社會教化事業上具有特殊貢獻、著有績效或聲譽卓著,經各級宗教主管機關推薦,再經由內政部宗教事務諮詢委員會組成小組審查後產生。這些獲獎的宗教團體引領良善社會風氣的標竿,配合政府政策、推動環保節能、動物保護、端正禮俗、兩性平權、反毒宣導等社會教化事業,締造溫馨祥和社會。
臺灣宗教團體基於教義的啟示與犧牲奉獻的精神,積極投入公益慈善與社會教化事業不遺餘力、以身作則,發揮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大愛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