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稅盃—熱歌勁舞大賽

百稅盃—熱歌勁舞大賽報名表.doc

一、活動目的:

為培育我們下一代正確的納稅觀念,期藉由趣味與創意兼具的宣導活動,有效的推廣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及相關稅務訊息,呈現「租稅」多元化及生活化面貌,以強化國小學生對租稅認識的廣度及深度,落實租稅教育紮根校園之目的。

二、宣導主題:

以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及租稅為主題,透過熱歌勁舞之創意舞蹈表演與租稅結合呈現,有效宣導正確租稅觀念及知識,達到租稅教育之目的。

三、參加對象:

全國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

四、比賽方式:

(一)參賽內容:

舞蹈型態不拘,適當加入租稅元素,以展現小朋友青春活力。

(二)每隊參賽人數:

每隊參賽人數:6人-10人為限。

(三)出場比賽時間:

出場比賽時間:3-5分鐘為限。

(四)出場順序:

出場順序:報到時現場抽籤,賽前10分鐘未報到者,取消參賽資格。

五、比賽日期及地點:

(一)初賽時間及地點:

  • 北區9/24(六) 新北市北新國小視聽中心(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8號)
  • 中區10/1(六) 臺中市忠孝國小禮堂(地址: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71號)
  • 南區10/22(六) 臺南市東光國小禮堂(地址:臺南市東區東光路1段39號)
  • 東區10/8(六) 花蓮市中華國小禮堂(地址:花蓮縣花蓮市國盛二街22號)

(二)決賽時間及地點

  • 10/29 (六) 國立臺南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地址:臺南市樹林街2段31號)

六、晉級方式:

北區 中區 南區 東區
錄取4隊晉級總決賽 錄取4隊晉級總決賽 錄取4隊晉級總決賽 錄取3隊晉級總決賽

七、報名期間:

  • 即日起至民國100年9月16日止。
  • 採傳真及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如遇天災或其他不可抗拒之情事,將另行公布比賽時間。

八、 報名方式及洽詢:

自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妥郵寄或傳真至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婁先生收。

  1. 活動網址:http://www.100tax.com.tw
  2. 傳真報名電話:02-8919-2234。
  3. 郵寄報名地址:(23145)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35巷127號3樓之2。
  4. 活動專線:02-8919-2200#210,婁先生。

九、 評審標準:

  • 舞蹈內容結合租稅主題40%
  • 舞蹈創意性30%
  • 臺風及團隊精神20%
  • 服裝造型10%

十、獎勵方法:

(一)初賽隊伍:

  1. 交通費補助及服裝費:2,000元/隊。
  2. 晉級總決賽隊伍獎金:3,000元/隊。

(二)決賽隊伍:

  1. 交通費補助標準:北區:1,500元/人、中區:800元/人、南區:300元/人、東區:1,700元/人,以上補助以每隊實際參賽人數+領隊1人計算;東區另補助住宿5,000元/隊。
  2. 得奬奬金:
    1. 冠軍:1名,$20,000元、獎盃一座
    2. 亞軍:1名,$12,000元、獎盃一座
    3. 季軍:1名,$8,000元、獎盃一座
    4. 佳作:5名,各$5,000元、獎狀一紙

※備註:

  1. 由一人代表領取獎金及獎盃或奬狀,另每位隊員可獲獎狀一紙。
  2. 若同時參加不同組比賽,交通費補助只能領取1次。
  3. 本活動奬金應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十一、注意事項:

  1. 同一賽事,每人每隊限報名一組。
  2. 帶隊指導老師可同時帶領、指導多組隊伍參賽。
  3. 參加競賽隊伍須為自行創作之表演,若發現參賽隊伍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或涉及抄襲等情事者,參賽者須自行負完全責任,並喪失其參賽資格,得獎者並交回已頒發的獎金及獎狀。
  4. 參加隊伍需自行準備參賽音樂,需為原創;若非原創,須取得版權。
  5. 比賽現場無任何樂器可提供使用,參賽隊伍可視表演需求自行準備。
  6. 參賽之報名表等相關資料,恕不退件,請自行留底。
  7. 活動得獎名單將於各場活動比賽結束後,於活動網站及相關媒體公布得獎名單,並將個別通知。
  8. 得奬者若無法參加領獎者,應指派一人代表,否則喪失得奬資格(視同放棄)。
  9. 以上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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